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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置荧光显微镜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
2013-11-27 00:00 王冰 

正置荧光显微镜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

(一)操作步骤

1. 打开显微镜电源。

2. 需要使用荧光才开启荧光电源,开启汞灯必须在登记册上进行登记。

3. 打开电脑,选取与实验相对应的软件。(中文软件适合于明场和DIC观察,英文软件适合于所有类型的观察)。

4. 在显微镜显示器菜单上选取实验相应方案(光强、shutter、明场/DIC/FCR等)。

5. 选择适合于自己实验的物镜放大倍数,由低到高进行观察。

6. 对实验材料进行拍照,并存储到自己实验室的特定文件夹。

7. 如果使用油镜,使用完毕后一定要用擦镜纸蘸无水乙醇对100倍物镜进行擦拭。

8. 使用完毕后,将物镜重新调回最低倍数,载物台降至最低处,将仪器用防尘罩盖上。

(二)注意事项

1. 每次使用必须进行登记,若使用汞灯,则需要记录打开和关闭的时间。

2. 两次开启汞灯的时间必须间隔半小时以上,打开汞灯后,必须半小时后方可关闭。

3. 转换物镜时,要在低倍镜下观察到实验材料后再转换,样品的载玻片边缘不能对着物镜,以防玻璃边缘划伤物镜。

4. 实验数据的拷贝只能使用光盘或者经管理员格式化后的U盘,防止病毒入侵,造成软件无法使用。

生物学实验中心

天津市动植物抗性重点实验室

2013年11月

图 片:

已添加附件: 20131127162640正置荧光显微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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