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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2024-11-07 18:07  


一、总则

(一)目的及意义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积极配合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局面,有效地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开展善后恢复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工作:秉持“重在预防”的原则,做好学院信息工作,建立学院学生信息联络网,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及主要学生干部的核心力量,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做好预防各类校园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形式丰富、内容积极向上的校园活动,营造健康的校园环境,预防和消除各类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处置工作:在学校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的基础之上,成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在发现事件的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同时调动学院自身力量开展应急处理,学院相关领导应立即前往一线掌握一手信息,处理果断,并积极配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统一开展工作。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骨干的作用,从师生利益角度出发,安抚师生情绪,维护学院及学校稳定大局,控制事态蔓延。

善后工作:对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实施问责,对因个人和单位原因而引发突发事件的,对个人和集体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因处理不当而产生不良或更为恶劣后果的,学院及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程度追究有关责任及责任人,同时对于在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应予以表彰。同时学院还应从各个方面加强对学院及学校安全的保障力量,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三)突发事件范围

学院制定本预案中突发事件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3.严重意外伤害事件

4.突发群体聚集事件

5.学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

6.重大失窃事件

7.“校园贷”危机事件

8.宗教传播事件

9.食物中毒及传染类疾病事件

10.公共场所火灾事件

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系统

(一)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学院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成员:辅导员、全体班主任、学生骨干

(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学院主要领导为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工作,并在具体情况下听从学校统一指挥。具体职责如下:

1.研究制定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院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

3.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根据事态的发展拟定下一步工作策略;

4.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应第一时间下到学生宿舍了解相关情况,安抚学生情绪,在信息宣传方面,应避免网络舆情的错误导向,及时有力地占领网络舆论高地;

5.审定信息上报的时机和内容;

6.研究决定学院及学校突发事件后的奖惩事宜。

(三)工作方式

若通讯情况正常,组内所有成员应按照工作小组统一指挥赶赴指定地点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应急处理工作部署,按照学院制定的紧急预案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所有成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根据小组安排随时行动。

若通讯情况异常,组内成员无法及时沟通,应及时寻找通讯替代品,尝试多种途径联系,尽快恢复通讯状态,同时应赶赴学院明理楼A336会议室召开紧急会议。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置办法

1.立即启动学院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系统,并第一时间通知学校上级部门,并同时通知学校安保及医护人员,实施必要的救治。学院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110报警,小组现场成立指挥中心,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保护现场。

3.疏散围观人员,调动学生骨干力量,防止人员拍照、上网、发布不正当言论。及时将上述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及处置方案向学生处汇报,并请示该事件优化方案。

4.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勘察、处理现场。

5.迅速查清自杀、自残、自虐学生的个人信息及事件经过,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和相关信息。

6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理善后事宜,并安排人员值班,明确责任。

7.以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家属。做好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准备工作。

8.配合公安机关及学校向家属做出介绍(或解释),并做好记录。

9.配合学校对当事人周围的人员,尤其是同宿舍的同学,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安抚措施,避免产生更大范围的心理危机;对于已经死亡学生的同宿舍同学,进行宿舍调整。

10.对自杀未遂、自残、自虐的当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状况稳定后,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将其送至医院或家中休息疗养。

(二)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处置办法

1.立即调查失踪(走失)学生个人信息及其失踪前的情况,分析可能性。

2.联系学生家长(或相关人员),了解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立即向学生处和保卫处报告并告知学生家长报案。

4.会同保卫处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发动班主任、班干部、宿舍同学等通过多种途径组织相关人员寻找。及时将上述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置方案向学生处汇报,并请示该事件优化方案。

5.如属于被骗非法传销,积极会同保卫处、家长配合公安机关实施营救。

6.在寻找或救援期间,积极做好家属的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工作,尽可能取得家属的支持、理解和配合,全程做好记录。

7.在一定时间或较长时期未找到失踪(走失)学生的,建议家长反复与公安机关沟通。学院及学校给予关注。

8.找到失踪学生之后,根据调查的原因,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心理疏导或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或学籍处理。

9.梳理工作过程,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报告,警示教育他人。

(三)严重意外伤害事件处置办法

1.立即启动学院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系统,并第一时间通知学校上级部门,并同时通知学校安保及医护人员,实施必要的救治。学院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110报警,小组现场成立指挥中心,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保护现场。

3.疏散围观人员,调动学生骨干力量,防止人员拍照、上网、发布不正当言论。及时将上述学生严重意外伤害事件的处置方案向学生处汇报,并请示该事件优化方案。

4.配合学校保卫处、公安机关保护、勘察、处理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理善后事宜,并安排人员值班,明确责任。

5.配合公安机关及学校向家属做出介绍(或解释),并做好记录。

6.以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家属。学院副书记做好家属的待和安抚准备工作。

7.在救治期间,积极做好家长的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工作,尽可能取得家属的支持、理解和配合。做好记录。

8.意外伤害学生住院期间,学院副书记带队安排人员值班,帮助家属做好相关护理工作。

9.配合公安、医疗、保险等机构和学生家人做好事故认定,理赔、处理等善后工作。

(四)突发群体聚集事件处置办法

1.立即启动学院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系统,并第一时间通知学校上级部门,并同时通知学校安保及医护人员,实施必要的救治。学院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根椐现场尚未聚集的情况,参加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信息确认、事件起因调查、重点人物确定,学院副书记带头并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分头谈心或召开座谈会,安排值班等。

3.及时将上述学生突发群体聚集事件的可能性及处置方案向学生处汇报,并请示该事件优化方案。

4.如果事态没有及时控制,导致学生突发群体聚集事件发生,则立即向校学生处汇报,学院副书记带队调动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力量,等待上级指示。但同时应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几点:

1)积极配合校方、警方(视情况呼叫110)等成立现场指挥中心,行使现场指挥职能。

2)视情况对相关人员实施救治。并带领学院主要力量(辅导员、班主任)即时疏散聚众人员。同时,在主要路口派人值守,控制聚集,特别要防止包括家长在内的校外人员介入,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3)学院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分头开展对参与学生的规劝、疏导和说服工作,防止事态恶化和对其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4)防止人员拍照,关注舆论导向和媒体(网络)传播,防止炒作。

5)及时将学生突发群体聚集事件及处置方案向学生处等上级部门汇报,并请示对事件处理的优化方案向上级部门报送情况说明。

6)要在疏散聚众人员的同时,采取个别谈心、会议、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信息,尽快了解和掌握事件动因、参与人员和重点组织人员,确定事件性质。(由院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开展)

7)妥善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进行说服教育,做好学生情绪的安抚和引导;学生骨干应深入同学中间,配合学校开展工作。

8)学院副书记对属于学生工作系统职责范围的问题要给予学生明确答复,并采取措施给予解决。重大问题和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上报学校并与有关部门沟通,由学校和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通报有关学生,尽可能化解学生的不良、急躁情绪。

9)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工作。对与事件直接或间接相关以及情绪较为激烈的学生,要做好教育、引导和安抚工作。要从保护学生的角度出发,讲明利害、化解矛盾,必要时请班主任、学生导师等到现场配合开展工作。

10)对于个别学生蓄意煽动、挑衅,造谣、破坏的行为要坚决制止。要加强对外围人员的监控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聚集。

11)事件得以平息或解决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造成学生突发群体聚集事件的原因,及时总结、查找隐患。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因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将方案上报至学生处。

12)了解事件真相和经过后,要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个别人员要依法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由学院向学校提出申请)。

13)要进一步关注事件的后续反应和舆论动向。加强校园网络监控和管理,避免学生通过网络传播,造成事态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采取临时网络技术控制手段。加强学生聚集地区的临时监管,防止矛盾转移或激化。

(五)学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处置办法

1.立即启动学院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系统,迅速查

清学生(当事人)相关个人信息、弄清基本现状,成立危机处置工作组。

2.在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咨询老师指导下,将当事人转移到安全地点,视情况需要实施24小时监护、陪护,并通知其家属来校商定解决办法,同时向学生处汇报相关情况。

3.对有伤害他人倾向的当事人,学院请保卫处、校医务室给予支持和配合,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视情况可寻求警方支援,共同保护相关人员安全。调动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力量防止造成伤害。

4.对已实施伤害他人行为的当事人,学院要会同学校保卫处配合公安部门、校医疗卫生人员予以控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看护,防止造成二次伤害。

5.积极配合学生处心理健康中心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学院副书记、辅导员,相关班主任要做好相关工作。

6.经评估,当事人需立即转介至精神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学院配合其家属送医就诊或回家治疗,协助其家属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

7.当事人办理请假、休学治疗或退学等相关手续(教学办),一旦办理完毕,不能再继续滞留学校,学院副书记应做好说明工作,其间由其监护人(家属)进行监护,以免影响心理康复或再次发生意外。

8.当事人病愈后申请复学,按照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学院需审核医院康复或可以复学的证明(应当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具有心理状况鉴定资格的医院),并在学生处心理健康中心预约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访谈和评估,方可办理相关复学手续。

9.当事人复学后,学院副书记要定期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状况,特别是其原发病的诱因,应指定辅导员、

辅导员予以关注,安排学生干部深入观察。对于其中有自杀未遂史的学生需密切注意,视学生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定期心理咨询和评估。

(六)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置办法

1.立即启动学院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系统,并同时通知学校安保人员。学院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保护现场,分析事件严重性,及时将事件及处置方案向学生处等上级部门汇报。

3.学院副书记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对涉案学生进行分散隔离,信息采集,个人谈话,尽快掌握事态动因,确定事件性质。并对围观人员做好舆论处理工作,防止谣言传播。

4.若涉案金额较大,性质较为恶略。视事态情况110报警。期间保护现场、人证物证及涉案学生。积极配合保卫处和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5.对受害人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理顺学生思想情绪。对相关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

(七)“校园贷”危机事件的处置办法

1.立即启动学院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系统,辅导员、班主任迅速查清当事学生相关个人信息,与学生沟通谈话,掌握事态情况。并向学院汇报。

2.针对事态的严重程度,向110报警,配合公安对事件及贷款企业进行调查。

3.及时通知当事学生家长,由心理辅导老师及同学对当事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安抚工作,避免情绪激动导致冲动行为的产生。并同家长协商事件解决方案,妥善处理。

4.针对事件做好舆论工作,避免谣言传播。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进行事件的教育引导,排查其他学生是否有“校园贷”情况。

5.加强对学生的培养和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金融理财意识和诚信意识。不盲目听信校园贷企业的广告宣传。

6.做好学生资助保障工作。深入了解学生实际生活困难,确保各项资助能够切实帮助到有需要的学生。

(八)宗教传播事件的处置办法

1.如发现不良手机短信,网贴传播事件和反动标语张贴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学院副书记等相关领导,视事态情况向保卫处汇报。保存好短信内容、案发现场等证据,控制相关学生。待调查核实后,及时删除、清理。

2.对涉嫌学生进行进行单独沟通谈话,了解事态经过。视事态情况110报警,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其传播的上层途径。组织老师、同学重点看护,防止与校外宗教闲杂人员接触或联系,请少数民族辅导员进行一对一思想教育,教育学生正确的宗教意识。可联系家长、学生导师帮助进行正确的思想引导。

3.将掌握情况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针对该事件通过班会、网络、深入班级、宿舍等形式。向学生传播正确的事态信息、处理方法以及正确传播宗教的相关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防止谣言产生。

4.加强日常重点学生排查、监管和思政教育工作。宣扬正确的宗教信仰传播方式。针对引发突发性事件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力争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九)食物中毒及传染类疾病事件的处置办法

1.立即启动学院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系统,第一时间联系学校安保及校医院医护人员,实施必要的救治。学院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相关老师视现场情况,与120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人员将患者送至校医院或附近医院救治,同时立即向学校相关处室及值班室联系汇报情况。

3.组织班主任及学生骨干陪同受害学生赴医院进行救治,进行病员统计工作,并采取适当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组织其他学生保护事发场地残留食物饮水等样品。疏散无关人员防止过度围观,对现场学生进行规劝、疏导和说服工作,防止事件恶意传播,产生不良影响。

5.积极做好家长的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工作,尽可能取得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做好记录。并安排人员值班,帮助家属做好相关护理工作。

6.组织其他学生保护事发场地残留食物饮水等样品,配合学校、医疗、防疫等机构做好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十)公共场所火灾事件的处置办法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知情人应立即向公寓服务中心和学校保卫处报告,并拨打119报警,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确方式及时灭火。

2.学院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火灾情况,同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组织现场灭火。带领学生骨干维护疏散秩序,防止踩踏等二次伤害的产生。

3.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校医院和120急救,迅速组织医疗救助。迅速统计事件损失程度和受伤学生情况,采取适当形式通知受伤学生家长。

4.安排专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分别做好受伤害学生家人的接待和相关学生心理安抚工作,制定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轮班制度,协助家属做好意外伤害学生住院期间的护理工作。

5.配合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工作。对相关学生进行分别谈话,找出火灾原因。针对事件形成文字结论上报,制定整改方案,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并配合医疗、保险等机构和受伤害学生做好事故认定、理赔、处理等善后处理工作。



生命科学学院

20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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