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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试行)
2024-11-07 18:05  



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师大政发〔2019108号)精神和专项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生命科学学院制定了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助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天津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我院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以平安学院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督促安全检查、整治水流到头,消除各类为安全隐患。以“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集中排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机制,落实即知即改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的问题整改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督查工作办公室,实行领导小组—督查组—安全员—安全责任人四级管理体制。

(一)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二)设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督查工作组(以下简称“督查组”),实验中心承担督查组日常工作,名单见附件。

三、督察重点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坚持“有工作职责就必然有相应安全职责”的原则,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抓好以下排查整治工作: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本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完成实验室危险源识别,落实其监管措施,形成相应的安全值日表,并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日查。根据各级检查反馈的隐患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重点落实“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行为,看是否有效和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

严格落实市教育两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天津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品等安全管理标准要进行复查,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中的易制毒、易制爆和剧毒品,要严格落实“四无一保”和“五双”的管理制度。检查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雷、防汛、防高温、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落实情况;实现药品从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处置各个环节的监控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落实;对于压缩气体钢瓶规范管理,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露报警系统按照标准设置、使用和定期校验,确保灵敏有效,要加装阻隔防爆装置,确保万无一失。

(三)消防安全

督促各安全责任人检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缺乏损坏,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超量违规存储货物,违规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开展“11.9”大型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增强师生消防意识和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四)特种设备安全及贵重仪器设备安全

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协助后勤进行排查。

(五)公共设施安全

督促协助后勤管理处组织实施专项方案,做好学院辖区内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渣土堆场等公共基础设施检查。

(六)属地安全责任

督促协助落实国资处专项工作方案。

四、实施步骤

学院安全检查项目如下:

(一)办公室、实验室按要求配备《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办公室安全自查记录册》,实行日查制,每日进行自查登记。

(二)实验场所和安全设施的规范性、维护的时效性及其警示标识的完整性;水、电、气使用的规范性及环境卫生的整洁程度。

(三)化学安全、生物安全,高温、高压、高速、强磁、通风以及压力容器、气瓶等设备安全。

(四)实验室的危险源识别及其防控措施清单。

(五)实施双周实验室隐患排查检查制度,安全员每两周对所辖区域进行检查,检查时须做好检查记录并签字,检查当天将结果交安全督查小组秘书进行汇总,行政院长分别对办公区、实验区的安全隐患进行反馈。

(六)督查组每月末最后一周周五下午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员反馈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消除;对尚未整改的区域和安全责任人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下发过的《整改通知书》无故不整改的,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员通报批评。

(七)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会议,根据安全检查和督导检查情况,讨论排查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情况,彻查并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问题严重的要全院通报批评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建立“四清单”,完善隐患记录、整改台账。

(二)督查组成员要亲自检查、亲力亲为。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导致存在一般安全隐患或安全管理问题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整改。将安全工作作为评优推荐、职称晋升等综合评价。

(三)督导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四铁”要求,严厉整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安全法规的“铁规”地位,铁面无私、敢“唱黑脸”,不讲情面、不搞变通、心硬如铁,依法依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铁腕”执法。

本办法自202411日起施行,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院领导安全督查责任区制实施方案(生科院〔201925号)同时废止。

生命科学学院

2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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