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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气瓶安全操作使用规程
2017-03-02 14:45  

一、乙炔钢瓶充灌前的检查:
1. 凡进厂空瓶,必须保持正压,不得少于0.5kg/cm2 的乙炔剩气,凡低于上述压力或瓶内无剩气,必须经过乙炔气置换及纯度分析合格,方能充灌。 
2. 凡予充灌的充炔钢瓶,都必须在试压有效期范围内,(注:焊接钢瓶三年,无缝钢五年)超过试压期限的不能充灌,待试压合格后予以充灌乙炔气体。 
3. 乙炔气瓶内多孔物质的检查应定期进行,对气瓶强度或多孔性物质的质量有怀疑时,则提前检查。 
4. 乙炔气瓶容量在每公升容积内,所充灌的乙炔量少于 0.1 公斤时,或由于充灌乙炔时瓶身发热,温度超过40℃时应停止充灌,进行检查。 
5. 凡充灌的乙炔气瓶必须外表无损伤,凡尔,保险完整良好,没有遭受过火烧、烤痕迹,外表腐蚀深度不超过二瓶体1mm,瓶底2mm。 
二、气瓶装卸和搬运方法(乙炔):
1. 不论是空瓶或满瓶,在搬运、装卸时,一律轻装轻卸,严格禁止冲击,抛掷、碰撞。 
2. 在厂内搬运时,不可以长途滚动搬运,应用橡皮轮胎的手推车运送,并加以紧固防止跌倒。 
3. 汽车装运乙炔气瓶时,行驶车速不宜过快,车上必须用木头或橡皮由衬,塞牢和绳索扎住,防止气瓶滚动碰撞。 
4. 夏天实行夏令运输,必须有遮阳措施。 
5. 车上严禁吸烟和明火,车上应配备灭火器具。
三、贮藏方法:
1. 贮藏乙炔气瓶的仓库,周围 10 公尺内严禁明火,并不得堆放可燃性物质。 
2. 贮藏乙炔气瓶的仓库内,应用防爆照明灯,电灯开关安装在室外。 
3. 贮藏乙炔气瓶的仓库内应通风良好,室内不得用铁器敲打,以及做其他可能引起火花的工作。 
四、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
1. 使用乙炔气瓶,只许将瓶子竖立放置,不得卧放使用,防止丙酮流失夏季要有遮阳措施。 
2. 使用乙炔气瓶,其摆放位置,距离明火不得少于 5 公尺。 
3. 开启与关闭乙炔气瓶要缓慢,防止急剧摩擦高热引起火烧。 
4. 使用乙炔气时不宜把阀门开得过大,一股控制在 0.5~1.2 公斤/平方公分(低压表)。
5. 乙炔气瓶使用时,必须留有 0.5kg/cm2 以上剩气。 
6. 注意焊枪回火,有回火,先关乙炔,后关氧气。 
7. 与乙炔接触的管道,部件等严禁用紫铜、银等材料,防止爆炸。

附件【乙炔气瓶安全操作使用规程.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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