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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卫生工作管理规定
2017-05-05 10:29  

一、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卫生的检查督促工作,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应该遵守卫生制度,参与卫生工作,共同维护实验室卫生。
二、实验用的橱柜、桌椅、仪器设备及桌面物品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备用的器材应放入橱柜内。
三、健全学生卫生员值日制度,值日生应负责实验课后卫生工作。
四、实验完毕,实验人员必须及时整理器材药品,处理废液,用清水洗净器械、容器,清运动物尸体,收藏标本,清扫桌面,地面杂物按规定方式处理。
五、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桌面、地面、墙面、门窗和仪器设备保持整洁,无积灰、蛛网、杂物。
六、仪器要定期维护,暂不使用时罩上防尘布。
七、各实验室报废和积压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办理手续,移交设备处回收处理。
八、实验室的门厅、过道、楼梯不得堆放家具、设备、杂物,保持门厅过道的畅通。
九、各分室要定期对实验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附件【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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