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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制度
2017-04-20 09:20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保证教学、科研人员安全健康,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化学药品状态良好可控,特制定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形式

(一)实验室责任单位开展日常检查。

(二)实验室监管单位组织定期检查、不定期专项抽查。

(三)实验室监管单位组织开展综合检查。

(四)专家组开展实验室风险评估。

二、检查内容

(一)日常检查

1. 由实验室所属学院(所、中心)开展实验室日常检查;

2. 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

3. 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4. 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 实验室内要保持整洁;

6. 要严格遵守安全、防火、保密、信息安全等项制度;

7. 要严格做好实验室设备和药品的领取、使用记录;

8. 其他实验室日常安全相关事项。

(二)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

1.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

2. 存放地点是否安全;

3.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备;

4. 是否存在混放、堆放、试剂瓶盖打开等问题;

5. 是否存在标签不明情况;

6. 是否建立台账、使用登记帐,建立从请购、领用、使用、存放、处置的全过程记录档案;

7. 毒害(剧毒)品是否执行“五双”管理制度;

8. 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环保要求处理;

9. 气体钢瓶是否固定牢固,有无泄漏;

10. 其他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事项。

(三)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1. 保卫处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 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3. 应急疏散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4.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5. 实验室工作人员是否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6. 是否有火灾应急预案;

7. 实验室是否违规使用明火、高温设备;

8. 其他实验室消防安全相关事项。

(四)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1. 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水电安全专项检查;

2. 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问题;

3. 是否存在电线老化问题;

4. 是否存在多个大功率或多个电器设备使用同一个接线板问题;

5. 下水道是否畅通;

6. 是否存在水龙头、水管老化问题;

7. 其他实验室水电安全相关事项。

(五)实验室安全综合检查

1. 开学初、放假前由实验室安全监管单位组织开展综合检查;

2. 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责任体系;

3.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上墙;

4. 对师生是否进行了相关安全培训;

5. 是否有应急预案;

6. 相关场所是否有责任人标牌;

7. 以上(一)至(四)全部内容。

(六)实验室风险评估

开学初由学校邀请专家组对各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安全、用水用电安全、设备使用情况以及人员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全面风险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实验室将不允许开放使用。

三、隐患整改

(一)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级管理、限期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

(二)实验室安全监管单位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可直接向实验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实验室责任单位;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学校领导。

(三)各实验室接到整改通知书要认真整改,采取措施彻底消除相关事故隐患。

附件【师大政发〔2016〕69号附件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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